徽商职业学院财务报销规定
第一条 为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财务运行,按照事权与财权、责任与权利、规范与简化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日常支出费用报销
一、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0元(含固定资产业务的,须先办理固定资产确认验收手续)且符合学院年度预算及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报销,由申请部门(系部)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并附相关材料,部门(系部)负责人审核,学院财务处负责人审签,分管财务院领导终签,财务出纳支付。
二、单笔金额超过50000元(含固定资产业务的,须先办理固定资产确认验收手续)且符合学院年度预算及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报销,由申请部门(系部)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附预算申请审批报告和相关材料,部门(系部)负责人审核,学院财务处负责人审签,分管财务院领导核签、院长终签,财务出纳支付。
第三条 质量工程及其他教科研课题资金支出费用报销
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及其他教科研经费报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填写报销凭证和经费使用卡,附相关审批报告(如参加会议或培训,经过院领导批准的审批单)和会议通知或培训文件原件;2.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上签署意见;3.教务处负责人在报销单和经费使用卡上审核签字,重点审核所报费用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是否符合项目预算等;4.财务处负责人在报销单和经费使用卡上审核签字,重点审核票据及填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预算金额的执行情况;5.50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院领导终签,50000元以上由院长终签;7.财务出纳支付。
第四条 人才项目资金支出费用报销
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经费报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填写报销凭证和经费使用卡,附相关审批报告(如参加会议或培训,经过院领导批准的审批单)和会议通知或培训文件原件;2.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上签署意见;3.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在报销单和经费使用卡上审核签字,重点审核所报费用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是否符合项目预算等;4.财务处负责人在报销单和经费使用卡上审核签字,重点审核票据及填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预算金额的执行情况;5.50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院领导终签,50000元以上由院长终签;6.财务出纳支付。
第五条 公务招待费报销
学院公务接待按照《徽商职业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徽院办〔2016〕74号)执行,所有部门(系部)公务接待都必须事前请示分管领导,汇报接待相关事项,确定接待标准,并如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院级接待通知办公室安排;未经批准及超标准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按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填写报销凭证,附公务接待审批单、菜单、税务发票、公务卡刷卡小票(四单合一);2.接待部门(系部)负责人在报销单上签署意见;3.财务处负责人在报销单上审核签字;4.分管财务院领导终签;5.财务出纳支付。
第六条 教职工培训、开会、调研和公干支出费用报销
一、项目资金支持的教职工培训、会议、调研和公干支出费用报销程序和报销手续按照本规定第三、四条执行。
二、非项目资金支持的教职工培训、会议、调研和公干支出费用报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填写报销凭证,附相关审批报告(如参加会议或培训,经过批准的审批单)和会议通知或培训文件原件;2.申请人所在部门(系部)负责人在报销单上签署意见;3.财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4.50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院领导终签,50000元以上由院长终签;5.财务出纳支付。
第七条 物资采购支出费用报销
一、物资采购程序按照《徽商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进行。
二、物资采购后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1.采购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报销凭证附采购审批单、合同等相关资料;2.采购部门(系部)负责人在报销凭证上签署意见;3.采购物品单价超过1000元及10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办公家具等须按照规定办理资产验收和入库手续;4.财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5.50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院领导终签,50000元以上由分管财务院领导核签、院长终签;6.财务出纳支付。
第八条 本规定中凡涉及超过1000元的资产及低于1000元的低值耐用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都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走报销程序。
第九条 预算报告要详细,5000元以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把关执行;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由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领导共同把关执行;50000元以上,由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核、院长终签;100000元以上涉及重大事项业务报销时,须附学院相关会议纪要。
报销时,如果支出超过预算,必须重新对预算报告进行审核批准;审核后,依新的预算报告按照本规定执行报销流程。
第十条 所有经济业务在结束后需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财务处原则上不接收跨年度发票和收据。
第十一条 本规定中“不超过”和“以下”均含本数;“超过”和“以上”均不含本数。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执行,其他未提及事项仍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徽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差审批单
2.徽商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院级)
3.徽商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部门)
4.院内公务接待联系单
5.业务办理申请单
附件1
徽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差审批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出差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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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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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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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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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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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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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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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交通 工具 |
1. 乘坐交通工具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其他______ 2.单位派车:车号: 司机: |
部门领导 意见 |
年 月 日 |
分管院领导 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 意见 |
年 月 日 |
伙食补助及交通补助情况 |
1.伙食补助 □自行用餐 □接待单位统一安排, 未缴纳费用 □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出差人员按标准缴纳费用 □其他______ 2.交通补助 □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所在/接待单位派车 □接待单位派车,出差人员按标准缴纳费用 □其他______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伙食补助及交通补助缴纳情况由出差人员返程后据实填报。
附件2
学院校外公务接待审批单(院级)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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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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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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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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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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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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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年 月 日 |
接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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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用总金额(大写) |
仟 佰 拾 元整 |
学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
注:1.此单由办公室填写,作为财务处报销依据。
2.按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报销手续。
附件3
学院校外公务接待审批单(部门)
接待部门: 年 月 日
经办人: |
|
主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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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人数 |
|
来宾单位 |
|
来宾客人数 |
|
接待事由 |
|
接待时间 |
年 月 日 |
接待地点 |
|
接待费用总金额(大写) |
仟 佰 拾 元整 |
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
注:1.此单为接待部门院外用餐时填写,作为财务处报销依据。
2.按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报销手续。
附件4
院内公务接待联系单
接待部门: 年 月 日
经办人 |
|
陪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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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单位 |
|
来宾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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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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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年 月 日 |
接待餐次 |
□中餐 □晚餐 |
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学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
注:1.按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交总务处留存。
2.院内公务接待需提前1天告知总务处,以便安排。
3.本联系单复印件附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