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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省档案局列入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单位

发表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00:00 阅读:

为贯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于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推进“六保”“六稳“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拟选定第三批单位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为此安徽省档案局选定十六家单位参与第三批试点工作,我院作为高校系统唯一试点单位入选。

为了搞好试点工作,学院高度重视,许成玉副院长亲自部署,成立由财务处牵头、图文信息中心、办公室(档案室)为主要工作部门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学院智慧财务一体化平台软件供应商-—用友公司开发测试工作,现已开发测试完成,并连续试运行三个月。从运行结果看入账归档流程操作顺利,归档资料可查可验,借阅利用方便顺畅,档案存储安全节约,基本达到试点验收要求,正在积极准备试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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