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高等学校在遵循一般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还要按照费用 (支出)的归属将费用划分为教育费用(支出)、科研费用(支 出)、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后勤保障费用(支出)、离退休费 用(支出)五类。为了满足规定要求,累积管理数据,利于人才 培养数据平台等统计数据的采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凸显信息 化在智能财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必须在原有核算维度基础上新增 “费用(支出)类别”这一核算要素。即日起,新发起的报销、 借款流程必须填写该类别。各类别详细涵盖范围敬请下载查阅文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徽商职业学院财务处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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